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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关电动车!东莞多路段已启用违法抓拍,24小时不间断

[2024-01-17 11:34:28] 编辑:历史有事讲 点击量: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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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:各位电动自行车车主注意啦!为提升电动自行车骑行者遵规守法意识,全力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,目前,东莞交警在辖区部分路段全面利用监控设备,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!抓拍记录经审核无误的,交警部门通过向违法当事人发送 .....

各位电动自行车车主注意啦!

为提升电动自行车骑行者遵规守法意识,全力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,目前,东莞交警在辖区部分路段全面利用监控设备,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!

事关电动车!东莞多路段已启用违法抓拍,24小时不间断

抓拍记录经审核无误的,交警部门通过向违法当事人发送短信提醒、口头教育、违法处罚等方式进行处置,通知违法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,前往属地交警大队进行处理。

电子监控抓拍时间:

每天 24 小时不间断抓拍

电子监控抓拍违法行为:

1. 闯红灯

2. 逆向行驶

3. 违法载人

4.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

5. 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

东莞交警提醒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相关规定:

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;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,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。

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,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,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。

驾驶电动自行车还有哪些行为属于交通违法?有何种处罚?一起来看看相关法规!

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相关管理条例

· 违反以下通行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:

1. 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,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,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;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;

2. 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一点五米,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零点一五米,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,后端不得超出车身零点三米,并采取加固措施,防止运载物遗洒散落、飘散;

·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:

1. 驾驶电动自行车载客营运的;

2. 驾驶电动自行车驶入高速公路的;

3. 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;

4.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、污损的;

5. 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、违规载人的;

6. 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、逆向行驶或者超速行驶;

7. 醉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;

8. 在划分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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